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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宿注意事項

開宿時間:
109年2月15、16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17時止。
 
開宿流程:
入住時,憑學生證以及住宿繳費收據(辦理就學貸款者請檢付證明文件),向
宿舍管理員辦理入住手續。
 
注意事項:
1.考量開宿學生物品較多,管理員室共調配推車7部供學生借用,借用人
  前往一樓中庭走廊借用,唯留意避免因個人占用過久影響其他學生權益。
2.考量學生物品寄送需求,管理員室於開宿日起將提供住宿生包裹代收,
  領取包裹的同學,請至管理員室登記。
3.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入住手續且未事先告知及有正當理由者,須完成愛宿
  服務4小時始可入住,若未完成者不得參與新學年住宿抽籤並按學生獎懲
  辦法第六條第十五款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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