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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

教育部因應近期發生學生於校外遭不明人士疑似跟(騷)蹤、傷害事件,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。

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5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52801809號函,宣導事項如下:
一、提醒同學勿單獨太早到校,放學勿太晚離校,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接送,勿行經陰暗巷弄、偏僻之處,並應避免出入危險及複雜場所。
二、同學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,課餘時避免單獨逗留教室或社辦,不單獨如廁,不到校圍偏僻死角,以確保自身安全。
三、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,應立即通報軍訓室/校安中心協處。
四、校外遇陌生人問路,可熱心告知,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,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,切勿聽信他人要求,隨意交付金錢或隨同離開。
五、校外發現陌生人跟隨,應儘快跑至人多熱鬧之處或就近進入商店/超商尋求協助/報警,必要時先大聲喊叫,吸引其他人的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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