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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活動申請程序

十七、校外活動申請程序
 Q1:社團或系科學會辦理各類校內、外活動應如何申請?
 A:社團/學會負責人填具「學生社團/系科學會活動」申請相關表單(可至課外活動組網頁下載)並檢附「學生團體活動參加人員名冊」(可至軍訓室/學生校外活動申請流程網頁下載)向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出申請。公文流程:社團/學會負責人(填表)→學務處課外活動組(審查)→學務長(初核)→校安中心等單位(會辦、審查)→校長(核示)。奉核后,影本請送交校安中心管制。
 Q2:系科或班級辦理校外教學活動(參觀或企業參訪)應如何申請?
 A:申請人/任課或領隊教師填具「學生校外參觀申請表」(可至研發處實習就業輔導組網頁下載)及「學生團體活動參加人員名冊」(可至軍訓室/學生校外活動申請流程網頁下載)向研發處實習就業輔導組提出申請。公文流程:申請人/任課或領隊教師(填表)→系科主任、所長(初核)→實習就業輔導組、研發長(審查)→教務處課務組、教務長(核備)→校長(核示)。奉核后,影本請送交校安中心管制。
 Q3:系科或班級辦理校外團體活動應如何申請?
 A:除上述兩類活動外,各班級欲辦理其他校外團體活動,應填具「班級校外活動報備表」及「學生團體活動參加人員名冊」(兩表可至軍訓室/學生校外活動申請流程網頁下載)向所系科辦公室提出申請。公文流程:申請人(填表)→導師(初核)→系科輔導教官(安全提示)→系科主任、所長(核備)。奉核后,影本請送交校安中心管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