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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助金

、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助金
 Q1:基金申請適用對象?
A教育工作人員各級學校(含進修學校)與幼兒(稚)園皆可申請;申請適用對象不含研究所、空中大學、空中大學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。
 Q2:慰問金核給條件及金額?
A:請至http://edufund.cyut.edu.tw/HomePage/Rule.aspx網頁查閱。
 Q3:學生或幼兒(稚)園兒童住院可否申請?
A:學生或幼兒(稚)園兒童需連續住院七日(含)以上者才可申請。
 Q4:可提出申請的時間?
A: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所屬機關、學校或幼兒(稚)園提出申請,超過三個月不得申請。申請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者則不在此限內(卡證有效起迄日內均可申請)。
 Q5:申請時應檢附那些資料?
A:需備妥1.申請書正本。2.在學證明。3.全家戶籍謄本。4.申請項目證明文件。5.請檢附父、母、學生共3人最近1年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。其他資料視申請項目而定。
 Q6:學生及父或母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須檢附證明文件為何?
A:須檢附健保局核發之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、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資料更改或補發通知書、全民健康保險免自行負擔證明卡影本皆可,有效期間內皆可申請,並非殘障手冊或診斷書。急性腦血管疾病(蜘蛛膜下腔出血、腦內出血、腦梗塞、其他腦血管疾病)除外,急性發作後一個月內是由醫師逕行認定免申請證明,須檢附證明為醫院診斷證明(需附註符合短期重大傷病及重大傷病期限日期)
 Q7:學生或父或母一方死亡者或父母雙亡,需檢附資料
        A:所需文件為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,並非醫院的診斷證明書或戶籍謄本除戶資料。